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50分??际源蟾俨握铡妒乱档ノ还衅阜掷嗫际怨部颇勘适钥际源蟾佟分葱?,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6日(星期日),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考生的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须达到3:1。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乙类岗位设置)、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1)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乙类岗位。
(1)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疾旖崧畚缓细竦?,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忌浜峡疾旃ぷ鳎跃懿慌浜系?,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傻莶沟娜倍钍欠裰葱械莶?,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忌丛诒竟婀娑ㄆ谙弈谌〉帽几谖惶跫蟮谋弦抵な?、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3年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忌峁┪痹斓纳矸葜ぜ驼衅腹嬉蟮难Ю?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23-72813165;
区人力社保局:023-72232700;
区卫生健康委:023-72372513。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2220126。
(四)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7/t20230721_12174198.html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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