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唯物论其实对自由的理解更多的是倾向于对于必然的的一种顺从,此派观点觉得人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受到必然的制约,因而我们需要理性的去认识必然,在必然的本身当中去获得自由,而这种自由是减少必然对自由的强化,同时增加必然的神秘性,此类观点虽有肯定了必然的重要性,但也要其局限性,言外之意自由不仅是要认识必然,更重要的是实践对于必然的驾驭能力。
2、唯心论更多的是夸大了主体的作用,换句话说是把主体进行了抽象化,抽象化为一个类似于精神的实体,这个精神的实体创造出了客观世界,因而客体不会制约精神实体,因此这个精神实体是绝对自由的。这里的精神其实就是我们的意识,换言之人的自由其实就是意识进行自我选择自由,而这种选择是自主的甚至是无条件的。唯心论的观点同样忽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它是源于哪里,实际上来自于物质实践,而这里显然脱离了物质实践。
3、马克思主义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了批判同时指出了各自的局限性。那么必然和自由其实是自由是以必然为依据的,正式由于客观事物都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因而我们的意识才发挥出相应的预见作用?;谎灾怯捎谡庵直厝坏拇嬖?,这才为意识发挥预见性提供了可能性,这样人的意识才有相应的选择的自由性。诚然意识的内容其具体表现形式是通过主体自身所体现出来的,自身所表现的的意志、愿望、欲望、需求等等都取决于主体内在的尺度的把握,而这个内在的尺度其实就是让客体为主体所服务,那么在服务主体的过程当中必须以客体自身的尺度为依据,也就是认识了事物的必然性也即外在尺度,才能自由的把握内在尺度所运用的范围,从而实现必然与自由的相结合。